风险代理:
为更好地从时间上、价格上给卖房客户提供保证,我公司适时推出了风险代理这一新业务,自即日起,凡业主自愿将本人的住房委托我公司出售,由我公司与业主约定销售期限及价格,业主将房屋产权证(及土地证)交押我公司后,我公司即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给业主。我公司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按不低于约定的价格将房屋售出,否则保证金将作为我公司对业主的赔偿金。
登记出售→现场查勘→约定时间、价格→签订风险代理协议→支付保证金→销售房屋


具体事宜请到三联房产咨询。